索引号: | 009336512/2019-05211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 | 成文日期: | 2019-08-26 | 发布日期: | 2019-08-26 |
标题: |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市委、区委工作部署,推进全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监督和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区委组织部做好政法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工作。代管永川区法学会。
(二)机构设置
2018年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区委防邪办属一套班子,近年来均无变化。设置9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政治处、其层指导科、综合协调科、法学会、国安办、执法督查室、宣教科、综治信息中心等9个科室。
(三)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2018年暂未进行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729.12万元,支出总计1,729.1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1.13万元、增长73.2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扫黑除恶经费50万元、社区禁毒专职社工经费150万元、“莎姐”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经费21.9万元、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经费260万元、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颁奖暨经验交流会议经费120万元、领导班子考核奖励经费20万元以及政府绩效考核奖励提标等。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729.1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731.13万元,增长73.2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扫黑除恶经费50万元、社区禁毒专职社工经费150万元、“莎姐”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经费21.9万元、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经费260万元、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颁奖暨经验交流会议经费120万元、领导班子考核奖励经费20万元以及政府绩效考核奖励提标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9.12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729.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1.13万元,增长73.2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扫黑除恶经费50万元、社区禁毒专职社工经费150万元、“莎姐”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经费21.9万元、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经费260万元、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颁奖暨经验交流会议经费120万元、领导班子考核奖励经费20万元以及政府绩效考核奖励提标等。其中:基本支出591.43万元,占34.2%;项目支出1,137.69万元,占65.8%。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29.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1.13万元,增长73.2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扫黑除恶经费50万元、社区禁毒专职社工经费150万元、“莎姐”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经费21.9万元、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经费260万元、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颁奖暨经验交流会议经费120万元、领导班子考核奖励经费20万元以及政府绩效考核奖励提标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4.21万元,增长73.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扫黑除恶经费50万元、社区禁毒专职社工经费150万元、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经费260万元、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颁奖暨经验交流会议经费120万元、领导班子考核奖励经费20万元以及政府绩效考核奖励提标。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29.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1.13万元,增长73.2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扫黑除恶经费50万元、社区禁毒专职社工经费150万元、“莎姐”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经费21.9万元、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经费260万元、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颁奖暨经验交流会议经费120万元、领导班子考核奖励经费20万元以及政府绩效考核奖励提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4.21万元,增长73.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扫黑除恶经费50万元、社区禁毒专职社工经费150万元、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经费260万元、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颁奖暨经验交流会议经费120万元、领导班子考核奖励经费20万元以及政府绩效考核奖励提标。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4.36万元,占91.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4.03万元,增长85.1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扫黑除恶经费50万元、社区禁毒专职社工经费150万元、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经费260万元、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颁奖暨经验交流会议经费120万元、领导班子考核奖励经费20万元以及政府绩效考核奖励提标;
(2)公共安全支出40.00万元,占2.3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7.98万元,占3.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8万元,增长17.61%,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87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5)住房保障支出20.91万元,占1.2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1.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6.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03万元,增长36.1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政府绩效考核奖励提标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1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6万元,增长15.1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会议增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8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9万元,下降16.7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各项节约规定,减少了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67万元,下降34.63%,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在公务用车中,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应急、平安督查等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0.83%,主要原因是路桥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7万元,下降0.58%,主要原因是路桥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13.9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政法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政法、平安综治及维稳工作,接受上级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9万元,下降26.79%,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从严控制各种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61万元,下降49.4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规定,且国内其他省市政法单位到我单位学习交流事项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 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55批次1,6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4.2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9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6万元,增长15.1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会议增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和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空调、电脑和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96万元。对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1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维护政治安全、法治教育、社会治理等三个项目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上均实现了预期目标。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社会治理工作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实现了扫黑除恶工作深入人心,严重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零发生,辖区铁路线路安全畅通,群众满意。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22万元,执行数为5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9572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