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9336512/2018-46454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365网站是正规平台吗_365bet足球网_bt365博彩 | 成文日期: | 2018-08-28 | 发布日期: | 2018-08-28 |
标题: | 永川区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永川区政法委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区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和意见;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区委防邪办挂靠政法委办公,主要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群众安居乐业。
(二)机构设置。政法委、区综治办、防范办属一套班子,设置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处、基层指导科、综合协调科、法学会、国安办、执法督查室、宣教科等9个科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997.99万元,支出总计997.99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了41.59万元、减少4.0%,主要原因是减少城区治安巡逻专项经费预算,其经费保障由城区街道办事处承担;支出减少41.59万元、减少4.00%,主要原因是城区专项巡逻经费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997.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7.9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99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8.54万元,占总支出的44.94%;项目支出549.45万元,占总支出的55.0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97.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了41.59万元、减少4.0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城区治安巡逻专项经费预算,其经费保障由城区街道办事处承担。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21万元,增长11.41%。主要原因是年度考核和公务员平时考核提标;实施养老保险改革,增加了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97.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59万元、减少4.00%,主要原因是城区专项巡逻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21万元,增长11.41%。主要原因是年度考核和公务员平时考核提标;实施养老保险改革,增加了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7.68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89.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96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年度考核和公务员平时考核经费;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9.86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6.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休养费提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94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2.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51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1.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8.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7万元,较上年增加54.7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法津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91.54万元,较上年增加34.57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劳务费增加、办公设备购置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劳务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项目支出549.4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549.45万元,较上年减少130.95万元,主要用于政法综治、反邪教及平安永川建设工作。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9.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4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97万元,主要用于政法综治、平安建设及反邪教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全面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4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全面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从而降低了公车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27.5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区县政法部门到我单位调研交流以及接受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以及协调外流贩毒人员遗返工作中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9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了1.04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56批次,287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8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9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5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34.57万元,增长60.68%,主要原因是2017年政法综治平安稳定工作任务加重,导致会议费、其他交通费、邮电费、劳务费等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政法平安综治、反邪教和深入基层一线督查督导工作需要。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平安示范大院设施设备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强化预算约束,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注重资金绩效管理。严格按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9807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