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报送政协重庆市永川区委员会第十五届第五次会议第451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关于报送政协重庆市永川区委员会第十五届第五次会议第451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区发展改革委:
政协重庆市永川区委员会第十五届第五次会议中,提出了《关于加强朱沱-松溉长江岸线生态保护的提案》(第451号),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后提出以下协办意见,供贵单位在回复委员时作参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审批长江岸线项目。严格执行产业禁投清单,严控“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严格执行《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按照企业投资备案证内容审查和审批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从源头把好环境准入关。
(二)加强工业企业监管力度。2019-2020年我局依法对港桥园区内的重庆柒郎家具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重庆森宏润木业有限公司等13家家具生产企业存在的“未批先建”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对重庆耀辰家具有限责任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对重庆柒郎家具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重庆中康木业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责任人依法移送公安行政拘留,并依法完成了两家企业环保搬迁工作。组织专家完成了重庆其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顺得再生塑料有限公司等3家塑料再生企业的行业专项整治验收工作。
(三)全面落实问题整改。2017年以来,针对在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问题,我区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截至2019年奔月碎石厂、兴国碎石厂等9家工业企业全面关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待国家正式印发《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后,我区将按照国家总体要求做好入河排污口工作,摸清长江入河排污口家底,为打好长江生态环境质量提供坚实基础。
(二)严格执法。依托各类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加强环境行政检查执法力度,将环境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28日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印发